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理由是,当然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彼尔人缘很好,并且不设上限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可是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
